Python使用type動態創建類操作示例
本文實例講述了Python使用type動態創建類操作。分享給大家供大家參考,具體如下:
使用type動態創建類動態語言和靜態語言最大的不同,就是函數和類的定義,不是編譯時定義的,而是運行時動態創建的。
下面看一個例子:
# 定義一個Person類class Person(object): def __init__(self): pass def say(self): print(’say hello’)p = Person()p.say()# 輸出 say helloprint(type(p)) # 輸出 <class ’__main__.Person’>print(type(Person)) # 輸出 <class ’type’>
運行結果:
say hello<class ’__main__.Person’><class ’type’>
我們發現,type(Person)輸出的是<class ’type’>是type類型。
type()函數可以查看一個類型或變量的類型,Person是一個class(類),它的類型是type,而p是一個 Person的實例,它的類型是Person類。
我們說class(類)的定義是運行時動態創建的,而創建class(類)的方法就是使用type()函數。
eg:
# 定義一個方法def func(self, word=’hello’): print(’say %s’ % word)Person = type(’Person’, (object,), dict(say=func)) # 通過type創建Person類p = Person()p.say() # 輸出 say helloprint(type(p)) # 輸出 <class ’__main__.Person’>print(type(Person)) # 輸出 <class ’type’>
運行結果:
say hello<class ’__main__.Person’><class ’type’>
type函數動態創建類,需要傳入3個參數,分別是:
第一個參數:class的名稱 第二個參數:繼承的父類集合,注意Python支持多重繼承,如果只有一個父類,別忘了tuple的單元素寫法(tuple單元素寫法(obj,)); 第三個參數:class的方法名稱與函數綁定,這里我們把函數func綁定到方法名say上。通過type()函數創建的類和直接寫class是完全一樣的,因為Python解釋器遇到class定義時,僅僅是掃描一下class定義的語法,然后調用type()函數創建出clas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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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本文所述對大家Python程序設計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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